记者16日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了《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旨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更好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明确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实施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明确了各地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完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管控,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的方法和路径要求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养老服务机构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压实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完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管控,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实施意见》强调,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养老机构应当加快推动明厨亮灶建设,民政,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检查,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养老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能力,积极组织代表参与检查 《实施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慈善捐赠,开展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老年餐桌食品安全水平。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聚焦景点周边,冷链物流企业,连锁水果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便利店等节假日消费量大的食品销售业户,开展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业户是否持证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标签标识情况,并对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及台账设置,食品保质期,食品储存环境设备设施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到“抓住重点,不留死角”。期间,共检查业户328家次,发现问题6户,均已移交辖区市场监管所督促落实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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