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房管局披露,十四五期间,福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有效增加房源供给,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以上,其中,计划2021年3万套,2022年3万套,2023年2万套,2024年2万套,2025年5万套。 房源筹集建设渠道:利用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企业自有闲置用地建设,利用闲置工业厂房改建,以优惠价格整宗出让租赁住房用地,在商品住房用地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租赁住房,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他表示,此前,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向原住公民,这类群体在申请此类住房时往往有收入门槛。但作为新就业大学生和新市民,他们的收入水平参差不齐,或者存在收入水平略高于门槛但储蓄不足的情况。“考虑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即每个人都有居住权,‘不再有收入门槛’,甚至不再有成为当地居民的门槛,是体现居住领域公平的关键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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